公共雕塑艺术存在的一个前提是公共空间。人的一切私密性活动场所之外的,与他人共同进行非私密性活动的一切空间,都是所谓公共空间。没有公共空间,公共雕塑艺术作品便无处安置。雕塑品基本上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具备可量性的高度、宽度、深度,并且占据着实际空间的有体积的物品。
我们可以从不断变化的角度对自由立式作品进行观察,从而目睹它在形式上的演变,但在雕塑语言范畴内仅仅这样宽泛地表述还很不够。当雕塑形体占有某部分空间的时候,这时除了形体自身的存在以外,这空间并不因为被占有而消失,反而被强调出它自身的三维特性和结构。
从雕塑语言的角度来看,这个被占有的空间不同与外围空间的性质,外围空间也就要是我们所说的“环境”,是形体外围的受到形体控制和影响的空间。通过对雕塑空间结构的分析,我们可以看出来,雕塑空间是雕塑的重要组成部分,传统的雕塑范畴必须被突破,雕塑不仅仅是形体本身,而应该是形体和一定范畴内空间的总和。雕塑语言也不仅仅是形体语言,同时也应包括空间语言,更重要的是空间是雕塑语言的核心。
随着现代空间的多元化构成,人们对不同的共有空间环境中的雕塑有不同的要求,所以要求某种形式与之相协调,因而要求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。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,各种新型材料不断涌现,给雕塑创作在材料上提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材料资源。在形式的处理上,在材质的利用和对比上,根据不同的空间环境需求,设计适合于特定环境的雕塑造型,在视觉上、心理上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和审美要求。